法令行为出罪论
作者:徐翕明 著
出版:光明日报出版社 2022.9
丛书:法令行为出罪论
页数:256
定价:95.00 元
ISBN-13:9787519465469
ISBN-10:7519465462
去豆瓣看看 导论
一、研究缘起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第一章“法令行为”的概述:基本内容及其原理
一、“法令行为”的基本内容:概念、类型与效果
二、“法令行为”出罪的理论根据:基于“二分制”的展开
三、本章论要
第二章“法令行为”的中外立法:系统梳理与分析
一、中国刑法中“法令行为”的立法例
二、外国刑法中“法令行为”的立法例
三、域外“法令行为”规定之比较与启示
四、本章论要
第三章依照法律的行为:以实体法为分析对象
一、《宪法》及其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人大代表“发言、表决行为”
二、民事监护中的“惩戒行为”
三、《人民警察法》中规定的“警察防卫行为”
四、行政性法律中规定的“特别许可”
五、本章论要
第四章依照法律的行为:以程序法为分析对象
一、《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侦查行为”
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逮捕行为”
三、《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扭送行为”
四、《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执行死刑”
五、本章论要
第五章执行命令的行为:公务员与军人两类主体的分析
一、公务员执行命令的行为
二、军人执行命令的行为
三、本章论要
结语参考文献
徐翕明,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广西民族大学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在《东方法学》《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家》《广西民族大学学报》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其中一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项,主持广西自治区教改课题一项、广西民族大学人才引进项目一项。
第一,本文提出对于“法令行为”新的分类,即是依照法律的行为和执行命令的行为,其中前者可进一步分为依照实体法实施的行为和依照程序法实施的行为。第二,将“法令行为”阻却犯罪成立的效果命名为出罪效果,当然这并非哗众取宠,反而有其特殊的意义。第三,对“法令行为”之所以具备出罪效果的根据进行分类讨论,这正是基于将“法令行为”区分为依照法律的行为和执行命令的行为的当然结果。第四,通过比较、分析域外国家和地区对于“法令行为”的刑事立法,认为我国《刑法》亦有借鉴的必要,并参照紧急避险的立法内容,草拟《刑法》“第22条”。第五,对具体的“法令行为”类型展开较为细致的研究,尤其重点突出对不同行为所能涵摄的出罪范围与成立条件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