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1条 立法宗旨 007
第2条 本法任务 007
第3条 罪刑法定 007
第4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007
第5条 罪责刑相适应 007
第6条 属地管辖权 007
第7条 属人管辖权 008
第8条 保护管辖权 008
第9条 普遍管辖权 008
第10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008
第11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008
第12条 刑法溯及力 008
第二章 犯 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009
第13条 犯罪概念 009
第14条 故意犯罪 009
第15条 过失犯罪 009
第16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009
第17条 刑事责任年龄 010
第17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 010
第18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010
第19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011
第20条 正当防卫 011
第21条 紧急避险 011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012
第22条 犯罪预备 012
第23条 犯罪未遂 012
第24条 犯罪中止 012
第三节 共同犯罪 012
第25条 共同犯罪概念 012
第26条 主犯 012
第27条 从犯 013
第28条 胁从犯 013
第29条 教唆犯 013
第四节 单位犯罪 013
第30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013
第31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013
第三章 刑 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013
第32条 主刑和附加刑 013
第33条 主刑种类 014
第34条 附加刑种类 014
第35条 驱逐出境 014
第36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014
第37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014
第37条之一 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禁业限制 015
第二节 管 制 015
第38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015
第39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 015
第40条 管制期满解除 016
第41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016
第三节 拘 役 016
第42条 拘役的期限 016
第43条 拘役的执行 016
第44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016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017
第45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017
第46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017
第47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017
第五节 死 刑 017
第48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017
第49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017
第50条 死缓变更 018
第51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018
第六节 罚 金 018
第52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 018
第53条 罚金的缴纳 01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1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1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1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227
^ 收 起